第四百零六章:提亲(2 / 2)

我为王 枪手1号 3118 字 1个月前

“想考较我啊?”步兵嘴角一撇,“这好像也没有什么难的,孙晓看样子是不知道的,那这请将军说媒的便只能是女方,能请动将军来当媒人,家里又有女儿的,好像也没有几家?老吴倒是有个女儿,不过年纪好像小了一点儿啊,再说那丫头一看就娇生惯养。刁蛮脾气,将军肯定不会说给孙晓。其它人哪是谁呢?”

脑子转了一下。突然响起先前吃宵夜时,叶菁儿那神经兮兮的笑容,脑袋顿时一亮,“我知道是谁了。”

“是谁?”

“老曹的女儿,夫人的贴身丫环,曹怜儿是不是?”

叶真瞪大了眼睛看着步兵,“瞧不出,你分析能力很厉害的嘛!”

步兵却是兴奋起来。“叶将军,这么说来,这件事情是真的罗?”

“当然是真的。”叶真点点头道,“在扶风,将军已经与曹司马提过了,这事儿倒不是曹司马的主意,而是将军的想法。不过曹司马倒没二话。”

“那这儿事就成了!”步兵呵呵一笑。想了片刻,突然又是仰头大笑了几声,显得得意之极。

“孙晓结亲,你这么得意干什么?”叶真奇怪地问道。

“叶将军,孙晓,我。还有老曹,都是扶风县兵时出来的,大家共事多年,平素咱们都是兄弟相称的。”步兵得意洋洋地看着叶真,“你想想。要是孙晓这家伙娶了老曹的女儿,那他就得叫老曹岳父了是不是?老曹见了我。还得称我一声步兵兄弟,那孙晓以后要叫我什么?他得叫我一声步叔叔!”

越想越是得意,越得意便笑得越响,最后笑得前仰后合,捧着肚子,一路扬长而去。

叶真瞠目结笑地看着步兵走远的身影,“这小子,脑袋里都想着些什么?这事儿有这么可笑么?”

他自是不知这三人之间的关系,从高远还没有到扶风县兵当兵曹的时候,他们三人就一个锅里搅马勺多年了,内裤都可以换着穿的兄弟,现在孙晓突然就矮了自己一辈,步兵焉有不得意的。

大帐之外,步兵得意大笑扬长而去,大帐之内,孙晓却是呆若木鸡。看着高远,结结巴巴地道:“将军,我,我今年都三十六了,跟老曹也没差着几岁,这,这老曹的女儿才多大点儿,这,这不是老牛啃嫩草么?”

听着孙晓的话,高远卟的一声,嘴里的茶却是全喷了出来,“你这家伙,乱说什么?孙晓啊,这怜儿你人也见过了,先说说她怎么样吧?要不,我把她叫进来?”

“别别别!”孙晓两手乱摇,“人挺好,挺好,我一大老粗,哪里配得上那样一个柔弱的人儿?”

“那你的意思是,你要找一个胸大屁股大,好生养的!”此时高远不由想起了当初张一的择偶的标准。

“不是不是!”孙晓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将军,我就从来没有想过这件事儿,现在,我只想拼了命为将军做事儿呢!”

“为我做事是一桩,你结婚生子那又是一桩,这并不矛盾啊,孙晓,你要是不赶紧着结婚生子,将来我的孩儿们可有谁来帮衬他们?”

听了这话,孙晓不由一怔。

“怜儿这丫头受过不少苦,遭了不少罪,我和菁儿商量着,要给他找一个老成持重,能真正疼她的男人,想来想去,也就只有你合适了,虽然你年龄是大了一些,但比起那些青涩的娃娃们,却是要可靠多了。孙晓,女大十八变,现在的怜儿可不是以前的怜儿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性子又好,你娶进门去,将来铁定便是一个好内助。”高远动情地道。

孙晓是见过曹怜儿的,便是今日就见了两次,那身估模样,自然是极其出挑的,但孙晓怎么出没有想到,这样一朵鲜花,怎么就会落到自己头上呢!

“将军,怜儿姑娘是一朵鲜花,我老孙不过是一砣牛粪,两个站在一起,委实有些不般配。”孙晓呐呐地道。

“鲜花没有牛粪,怎么能鲜艳欲滴?”高远哈的一声笑,“美女与野兽,你两人倒是绝配。这么说来,你是同意得了?”

“既然是将军说合,孙晓哪里会有什么意见,只是老曹那里?他可别以后见我便追杀我!”孙晓摸了摸脑袋。

“什么跟什么呀!”高远笑道:“这事儿,我跟老曹在扶风就谈过了,老曹对你很满意,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