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负责拆迁工作的项目经理则表示,梅佳虽没有提出过货币补偿,但曾经让开发商报价,“她说,你们一直往上报,直到我喊停。”
开发商最高愿意出到350万。但梅佳就此再也没有理货币补偿这个茬,一心要还房。前后进行三次协商。第一次协商,梅佳除提出在原拆迁范围内还营业房,“一楼还一楼,二楼还二楼,朝向不变,左右均可”,还提出两项共计500余万元的赔偿。因无法满足该要求,双方首次接触不欢而散。第二次协商梅佳又提出:“补偿楼顶10平方米断水冒亭和85平方米违章建筑,赔偿被盗物品价值12万、装修补偿18万”。并尽早提供相同面积过渡门面等。因梅佳要求按原面积安置,且不补差价,双方未达成共识。
对此,拆迁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解释,,“这些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们不能支持,但开发商仍然愿意给予她一定赔偿。”
国土资源厅的人说,“我们今年下达行政裁决书,要求黄老武15日内自行搬迁。即使这时,我们仍未放弃协商,双方甚至一度达成协议,包括新房的交房标准,临时过渡的补偿等都无异议,但最后户主还是不肯签字”。
第三次协商,开发商再次让步,提供了拆迁红线内同样大小的临街门面与二层,这是原来拆迁方案中没有、专门按梅佳要求提供的。同时针对梅佳在三次协商中提出的要求,提供72万元的赔偿;但梅佳需要支付的,是新房与旧房之间大约70万元左右的差价。也就是说,梅佳可以不用掏钱,就拿到新的临街营业房。
开发商还说,“我们特地为她的要求调整了设计,将来她可以把自己的门面独立出来。这都表明了我们的诚意,其实这已经让其他拆迁户心态不平衡了,可谈判还是没能成功。”
“这两年里我把大部分时间都给她了。”开发商方面负责搬迁工作的项目总理自嘲说,“从公司老总到普通工作人员都跟她谈过了。媒体把她看成是弱势群体,但我觉得我们才像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