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六节 马蹄铁(1 / 2)

脑中回想着这些事情,张越只能沉沉一叹,望着刘进也不知道该笑还是该哭。

刘进的性格宽厚多仁,这么多天相处下来,张越已经确信了,这位帝国长孙的性子是真宽厚。

在新丰这么多天,张越就没有见过他跟下人发过火,使过脾气。

摊上这样一位领导,确实是他的幸运。

只是,也可能是不幸。

就如现在,张越就必须想办法给他擦屁股,把这个事情给办妥了。

而且,得办的漂漂亮亮。

在心里摇了摇头,张越感慨道:“这算是有得必有失吧……”

摊上这么一位仁厚之主,在享受对方的庇护和信任的同时,自然也要承受他偶尔的小性子和文青脾气。

况且,路博德的事情,其实张越自己本身是想插手的。

“我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张越在心里琢磨着。

这个事情自然是极为棘手的。

因为,即使只是陇右李氏,也极为难缠!

这个家族的影响力和势力之大,根本无法想象。

特别是,李禹的妹妹还是太子据的宠妃!

而李禹兄妹和霍去病有杀父之仇——他们的父亲李敢正是死于霍去病箭下!

仅仅是这个理由就已经足以李氏兄妹敌视作为霍去病旧部的路博德了。

更何况,路博德和李陵之败有着直接的关系。

李家人怕是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而陇右李氏,从来都不是什么宽宏大量的家族。

甚至可以这么说,陇右李氏一直就是以心胸狭隘,瑕疵必报,闻名于世。

当年,李广还在世之时就是如此!

李敢更是完全继承了乃父的性格,连大将军卫青也敢打!

如今,他们占了理,把持着大义,想要他们收手?怎么可能!

当初李广可是连已经束手就擒,跪地投降的俘虏,也能全部咔嚓了,将他们的脑袋砍下来当军功。

而要解决此事,就不得不去李氏刚正面,甚至不得不去和以李氏为首的旧贵族们交手!

“看来再过几日回长安,就要和李禹等过招了……”张越在心里想着。

本月己丑(十三),正是霍光续弦的宴会。

张越已经受邀届时前去赴宴,说不定能在宴会上和那位李禹碰面。

“或许在那之前我可以去找张安世打听一下情况……”张越在心里思索着。

张安世知道和接触的东西,一定比他多,很多根本不被记载在史书上的事情,这位尚书令都是心如明镜。

唯一的问题是——他愿不愿意说!

不过,若是李禹的事情的话,张安世说不定会非常乐意。

因为,张越听说,李禹和张安世曾有过冲突。

具体是什么事情起的冲突,张越不太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位尚书令很不齿李禹的为人。

………………………………………………

直到李广利等人告辞,张越脑子依然在沉思之中,只是依着本能和惯性,将李广利等人送出新丰城。

“侍中官!”李广利骑在马上,忽然对张越笑着做出邀请:“本月月末,在长安戚里寒舍,有一场酒宴,未知侍中官届时可否大驾光临?”

张越闻言,回过神来,连忙拜道:“君候厚爱,下官岂敢不从?”

“善!”李广利一勒缰绳,调转马头,就准备离开。

“君候!”张越的眼睛忽然瞥到了李广利的那匹马,他眼皮子一跳,忽然追上前去叫住对方。

李广利有些愕然,但还是拱手问道:“侍中官可有事?”

张越却是走上前去,死死的盯着他的那匹战马,宛如看到了一个绝世美人。

李广利见状得意的哈哈大笑。

他自是爱马之人。

甚至在他心里面,一匹好马赛过无数绝世美人。

因为,在战场上好马能让你快人一步,甚至可以让你活下来。

美人则不能。

而他现在所骑的这匹马,是他诸多坐骑中最让他喜欢和得意的一匹。

它甚至有一个名字,唤作‘踏风’。

乃是天马苑里的大宛马与乌孙马的混血,速度、耐力都很高,尤为关键的是很通人性。

自得到此马,李广利就宝爱无比,视为家人一般。

他微微笑道:“侍中若是看上了本候的这匹‘踏风’,却请恕本候不能割爱了!”

若这个侍中官看上的只是他的姬妾、宝物,他自会毫不客气的送给对方。

一个女人、死物就能换一个新贵的善意,这买卖划算!

但马却不行!

马是武人的身体,是武将的依凭。

更别提,此马还是他的家人!

张越闻言,笑着拜道:“君候误会了,下官岂敢觊觎君候爱马……”

他蹲下身子,眼睛死死的盯着这匹战马的四蹄。

李广利却是一楞,这马蹄有什么好看的。

张越对李广利微微恭身,指着马蹄问道:“君候可否让下官摸一下?”

李广利依旧不明所以,不知道张越葫芦里卖什么药,但还是点头道:“侍中请便……”

马蹄又不是自己女人的敏感处,这个张侍中想摸就摸呗,又不会掉块肉!

张越却是难耐激动的伸手在马蹄上摸了一下,触感冰冷,毋庸置疑,这是最原始的马蹄铁!

虽然样式粗糙,钉掌的部位也很不科学。

但,用铁来保护战马脆弱的四蹄这一技术已经出现了!

“此何物?”张越对李广利问道。

“此乃掌蹄……”李广利也不以为意,答道:“乃是居延马匠自革鞮改进而来……“

“革鞮?”张越微微沉思,就知道是何物了。

这是一种古老的皮革制品,在战国时期非常普遍,战国的秦国军官的标配就是一双蒙皮革鞮。

这种革鞮,其实已经是一种皮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