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回吟咏宝刀锋利盛赞父王曹操(1 / 2)

建安风骨 李景荣 623 字 4天前

建安1年间,曹操进爵为魏王后,曹丕被正式确立为魏太子,魏王令负责制造兵器的官员,百辟宝刀五枚,送儿子曹丕、曹植、曹林各一枚,自用二枚,曹植得刀后,遂作此赋以纪此事,抒己喜悦,赞美父王之情。

《宝刀赋》并序如下:

序曰:“建安中,家父魏王,乃命有司造宝刀五枚,三年乃就,以龙、虎、熊、马、雀为识。太子得一,余及余弟饶阳侯各得一焉。其馀二枚,家王自杖之。

赋曰:“有皇汉之明后,思明述而玄通。飞文藻以博致,扬武备以御凶。乃炽火炎炉,铄铁挺英。乌获奋椎,欧冶是营。扇景风以激气,飞光鉴于天庭。爰告祠于太一,乃感梦而通灵。然后砺以五方之石,凿以中黄之壤;规员景以定环,掳神思而造像。垂华纷之葳蕤,流翠采之晃养。

故其利陆斩犀革,水断龙角;轻击浮截,刃不瀸削。逾南越之巨阙,超西楚之太阿。实真人之攸御,永天禄而是荷。”

建安1年二月(公元16年)曹操由汉中还邺城,夏五月,汉献帝进曹为魏王。“有司”指负责制造兵器的官员。“枚”即把,造宝刀五把,“为识”即标记。以五种兵器为记。“太子”指曹丕,丕于建安年冬10月以五官中郎将正式命名为魏太子。太子一把曹植与饶阳候各得一把,另两把魏王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