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节 死者(1 / 2)

临高启明 吹牛者 1878 字 29天前

这样的买卖自然是有记录的,掌柜拿出账本来一查便知:买鞋的是一个叫史提第的人。

李子玉不知道史提第是谁,但是警察局里的刑警们可都知道。这个文阑书院的管事师爷因为牵扯到充当中人买凶冲击潮汕会馆,已经被抓了起来,如今正被关押在府衙大牢里。

乌项立刻提审史题第。史题第听说是问向昌裕买鞋子的事情,倒很干脆,立刻承认是自己经手的。

原来这批鞋子是他为文阑书院的学生购买的。作为广州最大最富有的书院,每年都有所谓的“衣鞋钱”――每人可以得一匹棉布尺头,两双鞋子。史题第作为文阑书院的实际执掌具体事务的师爷,在这上面择肥而噬算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原来是这样。乌项想,既然这鞋子是文阑书院买得,那被害人很可能就是书院的学生或者相关人员了。

“鞋子都发下去了吗?”

史题第说这是去年年末的事情了,鞋子早就发完了。还多十几双留在在书院里没动。

乌项立刻叫警员去书院,将去年除夕发放鞋子的名册和剩下的鞋子都调来。鞋子经过比对,确认是和被烧毁的鞋子属于同一批昌裕的货。

案子发展到现在,慕敏觉得事情可能没想象中那么简单。她命令成立一个专案组,由乌项牵头,专门负责此案。同时把李子玉和赵贵也给充实到专案组里来了。

专案组逐一走访,调查鞋子的下落。最后排查下来确认文阑书院内领到鞋子的人,连学生带教师、杂役,一共有二百四十多个人。

大多数人还记得这两双鞋子,因为质量实在不怎么样。不管是自己穿还是给别人穿,基本上没超过三个月鞋底要么开裂,要么磨出了洞。大家对如此劣质的鞋子倒也很淡定――因为书院里发得东西一贯就是这么“黑心”。就说这和鞋子一起发的蓝布尺头,也是洞眼粗疏,而且还下不得水,一落水便糟烂的不成样子。

不过有些领到鞋子的人却不在书院。警察们排查下来有三十一个人目前下落不明。这其中大多数都是向书院请了假的,原因五花八门,但是高重九知道这些人多是因为澳洲人入城这件事,生怕留在广州会遭遇什么不测,干脆回乡下去躲一躲风头。

一番调查下来,高重九汇报说不在书院的三十一个人中有五个住在本地,即不来上学,也不在家中,下落不明。建议把这五个人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甲,何姓男子,南海县人。四十岁。南海县增生,在书院读书五年,一直考不取举人。已婚。家境比较困难。靠父母和岳父母接济。上个月月底某天说去和朋友饮茶谈事,家眷找寻多日无果,至今未归。此人平日读书刻苦,交游也不广泛。

乙,曹姓男子,三十四岁。南海县人,监生。已婚。在书院读书七年,平日很少去书院。本月月初某日外出去饮茶,至今未归。

丙,荀姓男子,二十六岁,海康县人,海康县增生。丧偶,在书院读书两年。此人据说在某大户家当师爷,基本不来书院。上一次在书院露面还是过年的时候发钱米。自此之后就没见到他来书院。

丁,王姓男子,二十四岁。番禺县人。童生。已婚。在书院读书三年。常来书院,不喜念书。元老院入城后不久不但他不再来书院,全家都销声匿迹。

戊,莆姓男子,二十一岁,广州后卫军户。未婚。在书院读书三年。读书比较认真。元老院入城后不久失踪,家中不知其去向。

然而这五个失踪人员和发现的无头尸都对不上,因为根据刘三的鉴定,死者的年龄大约在五十到五十五周岁之间。失踪的这五个人在年龄上都不符合。

因为鞋子学生不一定会自己穿,可能会转赠在亲戚朋友或者下人穿着,就此将这五人的嫌疑排除似乎也不合适。

专案组对这五个人的家庭成员和周边人员进行了盘问,询问鞋子的下落。除了全家都销声匿迹的王姓男子和不知道东家是何许人也的荀姓男子之外,其他人的家庭成员都回忆起了这两双鞋子的去向。

如此一来,就只剩下两个人的鞋子下落不明了。乌项一面叫人在书院调查失踪的荀三生和王栋的社会背景,一面又把史题第提了出来。此人在文阑书院的老土地,对书院的情况非常熟悉,也许可以从他口中知道些有用的信息。

兵分两路,李镇国去书院调查调,了解到一个情况:书院里的掌院说荀三生是城里某个大门槛推荐入学的,说是海康县增生,可是谁也没见过他的海康县县学的生牒。

因为文阑书院并非官学,所以学生是否真得是生员并不重要。但是,文阑书院素来以“文章科举”著称,就算是富家贵人,子弟实在不成器考不出个秀才,起码也要弄个监生的名义才好入学来念书。象这样什么也没有就来得,在书院里可是很少见的。